重磅解讀:表外業務新規發布,有何不同?_騰訊新聞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辦法》,對于新形勢下的表外業務進行規范和要求。
那么修訂后的表外業務管理辦法都講了哪些內容,和老辦法相比,又哪些提升呢?
首先認識一下什么是表外業務?
在新規中,對于表外業務進行了重新定義,理解起來更加明晰合理,定義如下: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有可能引起損益變動的業務。
表外業務是銀行一項重要的業務方向,也是銀行非息收入的主要源泉。各家銀行對此是非常重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表外業務邊界都很清晰,有些表外業務定義模糊,風險認識不清。一些銀行在開展表外業務的時候,對于某些業務,風險管理不是很審慎,導致存在很大的風險隱患。
新規中明確提出,表外業務中的“表”特指“資產負債表”,這類業務不會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可能會引起損益變動,會改變銀行資產報酬率,可以理解為表內業務衍生出的業務。
表外業務如何分類?
表外業務在分類上要遵循一個原則,那就是該項業務否實際承擔信用風險,以及承擔信用風險的主體是誰?
基于這樣一個原則,新規把表外業務分為四類:擔保承諾類、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其他類。和老的辦法相比,進行了擴展,老辦法中表外業務分為:擔保類、部分承諾類兩種類型。
從分類來看,很明顯,新規當中的表外業務更加廣泛,指向更加明確。把近幾年銀行業務發展過程中形成的新業態包含了進去,比如代理投融資服務、中介服務等。這樣就使得一些業務的身份得以確認,不再游離于表內表外之中。這樣也便于加強流程管理,核算管理和統一授信管理。
擔保承諾類業務本質上銀行是要承擔信用風險的,比如銀行承兌匯票、保函、信用證等擔保類業務。這些業務在開展的時候不會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是當這些業務發生墊款的時候,就形成了現實的資產負債,就要進入資產負債表,從而轉化為表內業務。這也是擔保類業務所潛藏的風險。承諾類業務也是如此。
而代理投融資服務、中介服務等業務銀行是不需要承擔信用風險的,比如委托貸款,承擔信用風險的主體是委托人,而不是銀行。還比如代客理財,承擔信用風險的消費者,銀行不承擔風險。委托投資、代理交易、代理發行和承銷債券等業務同樣如此。
中介服務類業務本身是銀行受客戶委托,提供中介服務、銀行按需收取手續費的業務。自然也就不存在信用風險一說。比如代理收付、代理代銷、財務顧問、資產托管、各類保管業務等。
新規對表外業務提出了哪些管理要求?
銀行經營的就是風險,無論什么業務,首先是把風險放在第一位的。所以表外業務新規也是從風險管理入手,要求銀行要重塑表外業務管理的治理結構和重構風險管理的整體框架。
對表外業務進行統一管理,比如要制定統一的授信政策,標準化的審批流程,統一的審批授權和限額管理,以及集中度管理,對合作的第三方機構要進行統一的名單制管理。
同時又要體現出差異性。比如自營業務與代理業務,要根據不同的業務性質和所承擔的風險,進行差異化分類管理。
更為重要的,銀行在開展承擔信用風險的擔保承諾類業務時,要穿透到實際融資主體,納入統一授信管理。對表外業務真實準確地進行風險分類,充足計提減值準備,精準計量RWA、資本計提、相關風險準備金計提。
在IT建設上,新規建議銀行建立表外業務相關信息管理系統。功能包括統計、計量、監控、報告等功能。能夠全面準確反映單個和各類表外業務規模、結構、風險情況,為風險評估、計量、績效考核、統計分析、監管報告等提供基礎數據支持。這一點對于一些給銀行提供解決方案的廠商又迎來了機會。
還有一點也非常重要,和老辦法相比,新規要求銀行要定期對表外業務開展壓力測試。測算壓力情景下主要表外業務風險情況,以及對本行資本、流動性、損益變動等的影響。
結語
隨著金融脫媒和利率市場化的持續深入,銀行當前正面臨著業務轉型,產品結構也需要進行科學的調整。傳統的利息收入在利差不斷縮窄的當下,是難以為繼的,擴大非息收入,提升非息收入占比勢在必行。
在這種背景之下,表外業務也得到了飛速發展,新業態也不斷涌現,產品形成復雜多樣,監管難度也隨著加大。新規的出臺,順應了業務發展的潮流和反向,理清了風險的本質,有利于銀行的穩健運營。
一文讀懂商業銀行表內業務、表外業務及影子銀行-知乎
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分為兩種:表內業務和表外業務。
這里的表,指的就是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表能記錄企業的主要業務,讓我們直到企業的運轉是否健康。要具體了解企業有哪些財務報表,可以閱讀《買股票為什么要看財務報表》,鏈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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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銀行(600928)利潤表_新浪財經_新浪網
歷年數據: ?
2022
20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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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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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2013
銀行表外資產_百度百科
銀行表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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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領域術語
銀行表外資產即
表外業務
,這是銀行業的術語。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會計準則不計入
資產負債表
內的,不形成資產負債,但能增加銀行收益的業務。通常
表外業務
是有風險的經營活動,形成銀行的
或有資產
和
或有負債
,其中一部分還有可能轉換為銀行的實有資產和實有負債。這里的“表”指的是資產負債表。因此,表內業務是指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的業務,比如銀行的
存款
、貸款等業務。
中文名
銀行表外資產
概????括
表外業務
介????紹
是銀行業的術語
分????類
包括
擔保
、承諾說明
首先要搞清楚這個
表外業務
是怎么一回事。表外業務是沒有
資金風險
的資金流動,銀行除承擔擔保責任時外,只收取手續費,不代墊資金,不承擔風險。以
委托貸款
為例,銀行只是受托為委托人劃付資金,同時將有關信息登記在表外。對于銀行要承擔風險的業務,以及存在
或有事項
時,則應在表內核算。如銀行為客戶辦理貼現又向
中央銀行
再貼現
。
表外業務則是指不記入
資產負債表
內,不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能改變損益的業務。分類包括擔保、承諾、金融衍生交易三類業務。
擔保類業務
承諾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約定的條件向客戶提供約定的信用業務,包括
貸款承諾
等。
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
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
頭寸
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包括外匯)和利率的遠期、
掉期
、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
就是要首先了解該項業務的實質,分析銀行是否對其承擔風險,是否存在
或有事項
。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于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通過
代理行
向借款人提供的本
外幣
貸款或
授信
業務。
間接銀團貸款
指的是
牽頭行
單獨與借款人簽訂
貸款合同
并向借款人發放或承諾發放貸款,然后牽頭行再通過將部分已經發放的貸款或承諾發放的貸款分別轉讓給其他愿意提供貸款的銀行的方式安排其他愿意提供貸款的銀行發放貸款,由牽頭行和
受讓
貸款的銀行共同組成銀團,并由同時作為代理行的牽頭行負責貸款管理的
銀團貸款
,有時又稱參與型的銀團貸款。
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
金融證券化
、
金融市場一體化
不斷發展,
金融工具
不斷創新,各國商業銀行的
表外業務
得到了長足發展,
資產業務
所占比重及贏利空間不斷縮小。隨著表外業務市場的迅速發展,與表外業務相關的風險案件也不斷出現,涉案規模不斷擴張。因此,其信息的披露也越來越被監管當局、投資者、管理者所重視。與國際同業相比,中國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范圍相對狹窄,業務量較小,入關后將面臨與眾多強大對手爭奪國內表外業務市場的嚴峻形勢,國內各商業銀行需要在短時間內加大力度,迅速拓展表外業務。
[1]
參考資料
深度:一文了解250多萬億銀行業表外業務!
導讀:央行《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顯示,
截至2016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表外業務余額253.52萬億元(含托管資產表外部分)
,表外資產規模相當于表內總資產規模的109.16%,比上年末提高12.04個百分點。其中,擔保類19.03萬億元,承諾類16.08萬億元,金融資產服務類164.63萬元。報告提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管理仍然較為薄弱,表內外風險可能出現交叉傳染。銀行表外業務有何分類與特點?存在怎樣的亂象與風險?表外業務有怎樣的政策監管背景?未來發展路徑走向何方?推薦深度報告《金融去杠桿背景下,銀行表外業務何去何從?》。
近年來,在內外部壓力的驅動下,我國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增長迅猛。表外業務的發展給銀行帶來了可觀的盈利,也更好地滿足了客戶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但同時,伴隨著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迅速發展,其帶來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等也在不斷提高,對銀行表外業務的監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為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管理,適應新形勢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發展出現的新變化和新趨勢,中國銀監會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作了全面修訂,形成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征求意見稿)》(簡稱管理指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本文在借鑒國際表外業務監管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監管情況,對我國銀行表外業務發展路徑進行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發展建議。
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現行會計準則不列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形成現實的資產負債,但影響銀行當期損益的經濟活動。由于該類業務無法直接從資產負債表中反應出來,所以稱為表外業務。
表外業務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的表外業務是指那些雖未列入資產負債表,但同表內的資產業務或負債業務關系密切的業務。銀行在經辦這類業務時,沒有發生實際的貨幣收付,也沒有墊付任何資金,但在將來隨時可能因具備了契約中的某個條款而轉變為資產或負債。因此按照與資產、負債的關系,這種表外業務又可稱為或有資產業務、或有負債業務。廣義的表外業務除包括上述狹義的表外業務外,還包括結算、代理、咨詢等業務,即包括銀行所從事的所有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的中間業務。在一定情況下,表外業務可以轉化為表內業務,此時,應由表外核算轉換到表內核算。主要是或有資產業務、或有負債業務最終形成了確定性的資產或者負債。因此,表外業務并非與資產負債表毫無關聯,反而對銀行資產負債的變動形成了不確定的風險。
根據16年發布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征求意見稿)》,并根據業務性質,對其中提到的擔保承諾類、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等業務進行再分類。
①形式多樣。
銀行在表外業務操作上十分靈活,可同時承擔多種角色。既可以提供沒有風險的金融中介服務,又可以提供涉足具有較高風險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場;既可以直接參與金融市場操作,又可以擔任金融市場的中間人。②風險具有復雜性和不確定性。
表外業務通常同時具有多種風險,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項風險。對表外業務風險的管控需要全方位地把握,具有相當的復雜性。風險之間的替代關系也非常復雜,能夠形成或有資產與或有負債的表外業務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轉化為表內業務,使銀行經營陷入困境。按照現行的會計制度,除了少數表外業務以附注形式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外,大部分表外業務不直接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這讓財務報表無法真實體現銀行經營業務的規模和質量。③自由度大,潛在風險高。
許多表外業務的開展沒有金融法規的嚴格限制,尤其是金融衍生工具類表外業務,大多數不需要相應的資本準備金,也無規模的限制,只要交易雙方達成一致既可形成業務協議。自由度大刺激了表外業務的擴張,潛伏著巨大風險。而金融衍生工具類業務一般有很高的杠桿率,導致微小的錯誤也會因此而帶來巨大的損失,由此威脅到銀行生存。根據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有關數據,截至2016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表外業務余額253.52萬億元(含托管資產表外部分),表外資產規模相當于表內總資產規模的109.16%,比上年末提高12.04個百分點。其中,擔保類19.03萬億元,承諾類16.08萬億元,金融資產服務類164.63萬元。報告提示,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管理仍然較為薄弱,表內外風險可能出現交叉傳染。
①以表外之名行表內之實,借機躲避監管。
券商通過委托定向投資把銀行原買入返售項下的業務轉入同業存放項下,但并不計入資產負債表,方便銀行規避信貸規模管理、行業政策限制以及監管要求。根據瑞銀估計,截至去年底,通常被視為影子貸款的定向資管計劃和信托受益權規模同比增速達14.6%,達到14.1萬億元。這種規模相當于當年中國GDP的18.9%。一旦監管規則突然改變,要求設立價格發現機制,或者要求將這些類貸款資產回歸貸款資產科目,將導致壞賬確認規模激增。影子信貸轉換為正規貸款將導致借款人違反貸款承諾和單一借款人限制,最終會迫使一大批銀行進行重大重組。②表外業務結構失衡,個別業務畸形發展。
2016年,表外理財的主要部分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的資金余額同比增長32.59%,委托貸款規模同比增長19.80%,而同期貸款規模增速僅有13.46%,上市銀行的銀行卡及結算業務增速僅為7.93%,部分銀行甚至出現了負增長。風險較低并能擴大銀行規模的傳統中間業務的增速大大放緩,而信用風險、流動風險相對高的其他表外業務增速保持一個較高的狀態,使得表外業務結構失衡,風險擴大。③操作不合規,管理不足,風險控制手段不到位。
《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指出,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等方面仍有不足,風險管理、合規經營等問題依然存在,重大案件時有發生,案發領域從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向同業、表外業務等領域蔓延。個別銀行發生大額票據、“假保函”案件。審核不到位,業務流程不合規,對相關表外業務沒有制定完整明確的業務細則和行業規范,導致了銀行對于表外業務安全性的忽視,風險頻發。④透明度低,監管難度大。
由于銀行表外業務的規模及質量大小并不能在財務報表中反映導致監管當局、股東、債權人還有銀行內外的工作人員難以了解表外業務經營的風險狀況。除此之外,表外業務風險的識別和計量難度都比較大,不僅外部人員根本無從知曉,甚至連銀行內部人員也難以把控具體表外業務的規模和風險大小。一旦風險發生,很有可能形成銀行的大額負債,導致銀行虧損,對于規模較小的城商行來說,甚至可以說是滅頂之災。①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指銀行表外業務服務對象違約,而導致債權人遭受損失的風險。狹義的表外業務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信用風險。在擔保業務中,銀行為客戶提供擔保,一旦被擔保方因各種原因違約,無法履行合同,擔保銀行便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可追索的委托貸款業務中,銀行都面臨著不同程度的信用風險。②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由于市場利率、匯率變動,導致商業銀行在表外業務風險中所遭受損失的風險。在遠期合約、互換協議等各類金融衍生工具類業務以及承諾類業務中,利率、匯率的不利變動都會使銀行面臨該項風險。如在貸款承諾業務中,銀行與借款人達成協議,可以按照固定利率或者可變利率獲得一筆貸款。在協議期間,若市場利率上升,銀行使用資金成本升高會使得協議利率與資金成本之間利差變小甚至為負,借款人最大程度地利用協議使銀行承受較大的損失。③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有兩種含義,一是指可轉讓金融工具不能以接近市場價格迅速變現從而遭受損失,二是指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轉化為現實資產和負債時銀行可能面臨的頭寸短缺的問題。對于第一種來說,銀行將某些信貸資產證券化,轉移至表外,在市場上進行交易。當銀行持有該類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時,如果市場發生較大的波動,由于各方都想拋售證券來轉嫁風險,此時銀行很難出售該類證券,從而使流動性風險加大。對于第二種來說,以銀行的信用證業務為例,如果銀行發放了過多的備用信用證,當債務人違約,就會使或有負債變成現實負債,從而使銀行面臨資金緊張,頭寸短缺的狀況。④結算風險。
是指從事表外業務的交易方到了交割期卻不能履約而產生的風險。若銀行在交易方打入款項前為其對外支付資金,到了資金清償期有可能產生交易方中斷或者拖延款項支付的風險。銀行不能及時收入應收款項,會面臨經營計劃被打亂,頭寸短缺的困難處境。結算風險與流動性風險通常相伴而行,一旦銀行產生結算風險,很有可能因此并發流動性風險,危及銀行經營狀況。⑤經營風險。
經營風險主要是指銀行對于某類業務不熟悉,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沒有過往操作經驗導致銀行不能適應市場變化而產生的風險。在我國,部分表外業務屬于新興業務,相比其他傳統表外業務來說,沒有可以借鑒的經驗,只能通過實際操作摸索。而表外業務對于涉外金融機構來說已較為成熟,操作經驗相對豐富,但對于對內機構來說,對表外業務基礎知識沒有比較全面的了解,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對其風險沒有很好的防范和處理措施,有可能因操作不當引起損失。如銀行可能無法對表外業務作出正確定價,而喪失或部分喪失風險彌補能力,從而引起損失。近年,銀監會從流動性角度,考慮了銀行表外負債對銀行所可能造成的流動性風險,并重點關注了同業業務以及存在期限錯配的表外問題;從統計端口入手,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相關狀況統計更加明確清晰,這也對銀行表外業務進行了比較詳細和完整的分類;從風險控制、銀行考核入手,對銀行的理財業務有了較為明確的規范,限制了銀行表外理財的資金流向,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規范的作用;
從同業業務入手,加強交叉金融業務管理,將同業業務納入流動性風險監測范圍,并強調要準確計量風險,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對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尤其是表外理財的監管不斷收緊,發布、修訂了多項表外業務活動有關規定,意在遏制表外業務的過度擴張并控制表外業務風險以免對商業銀行、行業造成巨大的沖擊。
2014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商業銀行應當根據業務規模、性質、復雜程度及風險狀況,監測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的特定情景或事件,采用適當的預警指標,前瞻性地分析其對流動性風險的影響。
其中,包括了表外業務、復雜產品和交易對流動性的需求增加這一特定情境。除此之外,銀監會還將定期監測商業銀行的所有表內外項目在不同時間段的合同期限錯配情況,并分析其對流動性風險的影響。
按照重要性原則,分析商業銀行的表內外負債在融資工具、交易對手和幣種等方面的集中度。這意味著,銀監會考慮了銀行表外負債對銀行所可能造成的流動性風險,并重點關注了同業業務以及存在期限錯配的表外問題,開始加強對表外業務的監管。
2016年業務制度更新后,銀監會將《G01_I表外業務情況表》進行了大修,將一張報表調整為2張子報表,分別為《G01_I_1表外業務情況表》和《G01_I_2委托貸款投向統計表》,分支機構也同步進行了修訂。
表一將表外業務粗分為四大類統計,表二將非現金管理項下委托貸款按行業投向進行統計。該報表將表外業務粗分為四大類,關注金融資產服務類業務以及委托貸款實際投向情況,對各項目除代理代銷業務外均統計余額。銀監會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相關狀況統計更加明確清晰,這也對銀行表外業務進行了比較詳細和完整的分類。
2016年7月,銀監會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銀行理財業務監管重點包括了:對銀行理財業務分類管理,分為基礎類理財業務和綜合類理財業務;禁止發行分級產品;銀行理財業務進行限制性投資,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本行信貸資產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本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除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之外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境內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對銀行的理財業務有了較為明確的規范,限制了銀行表外理財的資金流向,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規范的作用
同年11月,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征求意見稿)》。添加了表外業務的定義范圍,從之前的擔保類和部分承諾類,增加了擔保承諾類,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其他類等四類,并且最新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也要求商業銀行在開展表外業務的時候遵守全覆蓋的原則,分類管理的原則,以及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并要求商業銀行計提減值準備,對銀行的表外業務監管進一步收緊。
12月,央行將表外理財納入MPA考核。隨著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計算,傳統高收益的非標類產品擴張將受到約束,金融機構或對表外理財投資產品結構進行調整,理財產品整體收益率將面臨下行壓力。這也是央行準確衡量銀行風險,給予必要的引導和提示的重要一步。
2017年4月初,銀監會發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整治同業業務,加強交叉金融業務管理,將同業業務納入流動性風險監測范圍,并強調新開展同業投資業務不得進行多層嵌套,要根據基礎資產性質準確計量風險,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
7月,銀監會發布的《關于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的通知》,同樣劍指銀行業同業等跨市場、跨行業交叉性金融業務中存在的杠桿高和套利多等問題。而7月初央行發布的《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要求重點關注銀行業資產質量、流動性、同業業務、銀行理財和表外業務等領域風險。
受監管趨嚴影響,今年以來,銀行資金端成本上揚,而資產端收益驅動則較為乏力。具體來看,一方面,表外、同業理財監管趨嚴,部分銀行為監管達標,主動調整業務結構,減少表外、同業理財的發行規模;另一方面,資產端收益低、資金端成本高縮小了套利空間,促使銀行壓縮同業規模,減少表外、同業理財的購買規模。央行去年推出了宏觀審慎評估體系,從今年第一季度起開始按季度考核金融機構。
由于MPA考核對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和流動性管理提出了更為嚴格的要求,使得銀行開始主動調整同業資產和負債結構。
銀行表外業務逐漸回歸表內,防止資金空轉套利,從目前來看效果已經顯現。在多項政策出臺后,同業業務和表外業務都出現了明顯收縮,尤其是銀行資產負債表在個別月份也有明顯的收縮。而銀行同業理財規模和占比的回落已成趨勢。
普益標準監測數據顯示,各銀行今年發行的同業產品都出現明顯下降。6月下旬,國有銀行同業產品環比下降30.43%,股份制銀行環比下降57.63%,城商行環比下降46.09%,農村金融機構環比下降73.74%。MPA考核對銀行同業業務的影響或將持續下去。目前,同業存單尚未被納入央行MPA考核廣義信貸中的同業負債范疇,但未來很有可能被納入該考核指標之內。由于MPA考核對廣義信貸的控制是硬性要求,屆時信貸規模擴張將面臨更嚴格的約束。
通過對近年銀監會監管活動以及商業銀行業務有關數據的分析,我們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在金融去杠桿、加監管的背景下的發展趨勢給出如下結論:
①
隨著銀監會收緊對銀行監管,相應的風險業務需要計提信用風險加權資產,商業銀行對擔保承諾等業務信用審查機制日趨完善,擔保承諾類業務的業務所占比重會不斷收縮,其相對規模會不斷下降;②
隨著打破剛性兌付的監管思路的進一步實施,銀行表外理財進一步受限;在銀行理財納入廣義信貸額度范圍后,由于表內外業務的資產成本和利差,銀行會將資產從表外轉回表內,尤其是收益較低的同業理財部分表現得最為明顯。表外理財業務規模會不斷下降,資金回轉入表內信貸業務;③
中介服務類業務受監管影響不大,保持相對穩定,其業務規模會不斷擴大;④
隨著監管活動加強,金融衍生業務資金轉回表內,相關業務規模擴大速度得到遏制。1、信用審查機制日趨完善,擔保承諾類業務相對規模縮減
擔保承諾類業務銀行因需要承擔信用風險,部分業務信用風險轉換系數不為0,需要計提表外信用風險加權資產,占用資本。從擔保業務來說,對于銀行產生的風險和貸款相當,一旦客戶違約將構成銀行的負債。從承諾業務來說,承諾本身對銀行也構成了一定約束。隨著近年信用審查機制日趨完善,并且行業對擔保、承諾條件的要求、標準提升,擔保承諾業務在總營收中所占比重下降。
就未來銀行的擔保承諾業務而言,隨著銀監會收緊對銀行監管,而相應的風險業務需要計提信用風險加權資產,進而從表外向表內轉移。同時,銀行對自身風險控制要求不斷加強,風險控制能力不斷提升,其資產質量標準也會隨之相應提升,銀行發放擔保以及進行承諾業務勢必會更加審慎,進而降低其擔保承諾的業務量,從而降低表外業務風險。
近年來,理財業務快速增長,成為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表外業務。舊版《指引》對表外業務的定義僅包括擔保和承諾類業務,但是最近幾年銀行理財業務規模迅速擴大,余額從2011年約5萬億增長至2017年1月末的峰值30.31萬億,雖在之后幾個月有所下降,但當前仍然保持了28.40萬億的絕對規模,成為銀行表內資產表外化最重要的途徑
銀監會在2016年11月發布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征求意見稿)》規定大多針對表外理財業務,包括實質重于形式、風險隔離等原則,與此前發布的銀行理財新規征求意見稿的規定頗有相似之處。
就當前表外理財的性質而言,名義上非保本理財雖不承諾本金的兌付,但從實際上看,絕大多數銀行的非保本理財產品在到期兌付時都是保證本金的兌付的。這就形成了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保本的隱性剛性兌付的局面,進而構成銀行的風險,造成銀行的或有負債。
而新版《指引》明確規定“商業銀行開展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表外業務時,不得以任何形式約定或者承諾承擔信用風險”,表現出監管要求去除剛性兌付,強化風險準備和資本計提的思路,對表外理財的影響是很大的。
除此之外,央行還將表外理財納入MPA考核。MPA考核包含許多指標,是衡量銀行成績的一個重要指標體系。“廣義信貸同比增速”是其中一個重要指標,將銀行表外理財納入廣義信貸范圍,意味著表內表外共用一個廣義信貸額度,銀行考核壓力加大。根據MPA考核規定,銀行廣義信貸增速與目標M2的偏離不得超過22-25個百分點,如果按照17年M2為13%的話,意味著廣義信貸同比不超過35-38%。
過去理財產品不在廣義信貸范圍中時,銀行通過理財產品將資產往表外轉移。而新規的發布,意味著中小銀行表外理財迅猛擴張勢頭遭遇逆轉,廣義信貸額度更加緊張。事實上,2014年和2015年銀行理財產品余額增速分別約為54.45%與72.75%,大大超出了MPA的監管紅線,而2016年上半年同比增速仍達到46.6%,尤其城商行和農村金融機構擴張迅猛,城商行的理財資產相比年初已擴張58%。2016全年增速32.59%,可想而知在政策剛頒布的年末,表外理財、委托投資等表外業務面臨大幅壓縮的壓力,對銀行造成了巨大的沖擊。
在表內表外共用一個廣義信貸額度時,由于表內表外業務利差很大,銀行會優先選擇發展表內業務。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收益率數據來看,非保本理財產品的收益率高于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收益率。意味著銀行經營表外非保本理財產品所需要的成本大于表內保本型理財產品的成本。
表外業務的非保本理財利差小于表內業務的保本理財的利差。在表內額度有限的情況下,發展表外理財業務就會大大擠壓表內業務的發展空間,在表內業務收益明顯高于表外的情況下,銀行必然會選擇縮減表外的理財業務,進而發展表內的信貸業務。而隨著銀監會打破剛性兌付的要求收緊,表內保本理財產品資金會流向其他表內的信貸業務如消費信貸等。由于保本理財產品仍存在客戶需求,在當下依然存在一定的生存空間。
自17年初以來,銀行理財產品余額減少了1.91萬億,理財產品余額同比增速降至個位數,較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35個百分點。上半年,同業理財減少最為明顯,較年初減少了2萬億元,理財中的委外投資減少5300多億元。這也進一步驗證了表外理財規模縮減的邏輯。
隨著打破剛性兌付的監管思路的進一步實施,銀行表外理財進一步受限;在銀行理財納入廣義信貸額度范圍后,由于表內外業務的資產成本和利差,銀行會將資產從表外轉回表內,尤其是收益較低的同業理財部分表現得最為明顯。
從事中介服務類業務時,銀行所承擔的是金融服務職能,不承擔任何信用風險(但依舊會承擔從事業務所固有的操作風險、聲譽風險等),通常不會影響銀行表內業務的質與量,并且能為銀行帶來服務性收入。該類業務銀行不用承擔額外風險,僅利用銀行的人力與技術設備等資源為客戶提供服務,從中賺取手續費,對于銀行規模發展擴大也有一定的助益
銀行未直接披露中介服務類業務收入,根據中介服務類業務定義及所包含的子類,將已披露的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財務顧問業務以及托管業務收入相加總,大致計算出各銀行中介服務類業務收入。
對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以及城商行來說,擴大中介服務類業務對其拓展市場份額有相當助益,其業務規模也在不斷擴大。就目前而言,銀監會監管政策對其并無太大影響。
金融衍生業務即金融衍生交易類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為滿足客戶保值或自身頭寸管理等需要而進行的貨幣和利率的遠期、掉期(互換)、期貨、期權等衍生交易業務。金融衍生業務本身是一種避險工具,但由于其具有的零和性、高杠桿性在實踐中卻招致了更大的風險。
由于是零和博弈的一種,交易的雙方的盈虧完全負相關,并且凈損益為零。若是銀行之間開展金融衍生業務,不管哪方最終得利,都會對其中一方造成巨大損失,加大銀行業的風險。除此之外,金融衍生業務還具有高杠桿性。其保證金和強制平倉制度充分說明了其本身具有的高風險性。
在2016年底的新規出臺前,金融衍生業務規模大幅增長。由于衍生業務天然的高風險性,導致了銀行的風險加大。自今年銀監會開展三三四整治以來,銀行業壓縮表外規模,部分表外資金轉回表內,貸款增速有所提升。今年上半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123.5萬億元,同比增長13.2%,增速快于同期資產增速1.7個百分點。總體上,金衍相關業務規模擴大速度得到了遏制。
銀行表外業務的國際監管主要以巴塞爾委員會的監管準則為指導,各國再根據本國情況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為抵御表外業務風險,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巴塞爾委員會首先提出對表外業務的資本監管措施,巴塞爾委員會1986年發表了《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的文件,強調了表外業務風險是銀行業全面風險的一部分,加強銀行表外業務的風險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1988年巴塞爾委員會發表了《巴塞爾協議》,制訂了具體的風險加權的計算標準,將表外業務按“信用換算系數”從無風險到十足風險分四類,不同級別風險具有不同的權重。
同時強調表內表外均計入風險資產考慮,規定資本充足率不低于8%,這一原則的存在對防范銀行表外業務風險起到防護墻作用,有利于金融市場的穩定。而最新修訂的巴塞爾資本協定Ⅲ進一步提高了有關表外資產的風險權重和資本要求。包括提高了對交易賬戶和復雜資產證券化風險暴露的資本要求,加強對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監管,并引入了杠桿率監管指標。
商業銀行的表外業務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表中不能看到表外業務的交易盈虧,風險不易被發現,不利于監管者對銀行表外業務的監管。巴塞爾委員會認為,信息披露是對銀行業表外業務有效監管的重要手段,金融機構應該向其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提供衍生產品交易活動的清晰概況,披露其內部的風險衡量方法和管理體系,確保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總體上看,對于傳統表外業務,現有監管體系認為其風險結構較為簡單、風險影響有限,并未給予格外關注,對其風險管理機制和流程等缺乏專門的監管規則,散布在各類監管手冊之中。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86年發布《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后,迄今未進行任何更新。
根據表外業務發展狀況和當前監管實踐,我們認為表外業務的監管趨勢將不斷收緊,制度將不斷完善,監管當局會從以下方面加強監管:
我國在表外業務監管方面會強化對資本充足率的監管,這既是與國際標準接軌的需要,更是防范金融風險的要求。參照《巴塞爾協議》,制定表外業務風險換算系數,確定表外業務相應的風險等級,調整資本比率,安排一定量的資本保障表外業務活動,從而將資本必要量和商業銀行資產負債表內外業務的風險聯系起來,確保銀行有足夠的資本來彌補可能出現的損失。
建立一套完整的資本監督指標體系,以便對表外業務經營風險進行量化分析是一個大趨勢。除此之外,將在表外業務的操作環節加強資本充足率監管。由于表外業務的創新性強,很多業務存在著不規范現象。因此操作環節中存在著較大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操作環節的不規范可能導致銀行承擔較大的風險而遭受損失。從資本充足率角度看,會加大表外業務操作環節的監管,根據表外業務的不同種類和范圍,制定不同的標準和監管機制。
首先是規范市場準入標準。由于表外業務的類別較多,風險度不盡相同,要想把控其風險存在一定難度。監管當局可能在對不同業務設定市場準入時,根據不同的情況建立不同的標準。對于風險較小的業務,如代理、咨詢、支付結算等業務不設置復雜的附加條件,只需要加以備案登記就可以允許其進入市場。
對風險較高、操作程序較為復雜的資金融通、擔保承兌等業務,設立不同的風險評判等級,再向相關機構進行申請,得到審批之后進入市場。對于衍生產品這類形式復雜風險隱藏性較強的業務,制定具體的準入標準,由高級別的監管機構進行審批,保證準入門檻能有效地對銀行表外業務風險進行控制。
其次,在統一風險管理框架下分類管理。由于銀行表外業務種類繁多,復雜性較高,風險各異。且近年來銀行并沒有將表外業務風險納入銀行統一的風險框架中去管理。因此本次《管理指引》征求意見稿要求,商業銀行將表外業務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其所承擔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聲譽風險以及其他風險及時識別、計量、評估、監測、報告、控制或緩釋,并建立業務、風險、資本相關聯的管理機制。
監管機構還將對表外業務進行分類管理,根據不同情況,制定不同的風險管理辦法,對每一項業務的服務范圍、業務流程、權責利益、收費標準等進行嚴格規范,對于風險較大的擔保承諾類,重點監管信用風險,關注統一授信執行、表外業務信用風險轉換系數、表外業務墊款等情況。
對于風險較小的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業務,應該重點監管操作風險、聲譽風險,關注業務操作規范、客戶投訴、金融消費者保護等情況。另外,監管當局可能要求商業銀行建立表外業務風險限額管理制度。對需要設定風險限額的表外業務,設定相應的風險限額。商業銀行應當建立覆蓋所有表外業務的全口徑統計制度,制定全行統一的統計標準。
從國外的經驗可以看出,加強信息披露是解決信息不對稱,有效降低風險的重要舉措。加強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的信息披露,建立、強化各類表外業務的報告制度也是監管的趨勢之一。為了掌握表外業務的風險,商業銀行應該增加表外業務的專項報表,來反映表外業務發展與經營狀況,不能僅僅將表外業務以注釋形式或附錄形式包括在財務報表中。
同時,還可能逐步規范和統一表外業務的會計核算、資料信息統計方法與制度。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定期向銀行監管部門報送表外業務經營狀況表。只有重視信息披露,增加表外業務產品透明度,才能讓投資者更好的判斷所持產品的準確情況,同時,也便于監管機構及時了解表外業務風險情況,更加準確的掌握表外業務市場情況,進而制定適當措施防范和減少表外業務所產生的不利影響,確保金融市場穩定良好的發展。
在制定監管政策的同時,監管機構還會加強現場監管。今年的三三四整治表明,監管部門越來越多地直接介入表外業務市場,從而密切跟蹤表外業務市場,關注監管政策的落實、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的實績等關鍵性信息,并且通過現場監管更好的發現問題并及時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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