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法院保全的房子,不能轉讓抵押權。抵押權是債權的從權利,一般應當與債權一并轉讓,但是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也不能進行轉讓。
相關法條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二)用于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筑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第九條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