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7月31日訊(記者張建波)記者7月31日從無錫市人社部門獲悉,經無錫市政府同意,從2018年8月1日起,無錫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將從1890元調整為20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7元調整為18.5元。據悉,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無錫最低工資標準增長了近9倍。
據了解,江蘇省人社廳發布了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文件,無錫市迅速落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決定調整該市最低工資標準,并經市政府同意進行發布。此次標準,適用于無錫市區、江陰市和宜興市,大無錫地區全部執行省月最低工資一類標準。與此同時,三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同樣執行省一類標準,調整為18.5元。同時規定,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此最低標準。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資標準包括獎金和除伙食和住房兩類之外的補貼,以及勞動者依法個人繳納的社會報銷費等,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以及單位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于職工的勞動保護費用、教育培訓經費等等。相關人士稱,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對加班費有影響,因為根據規定,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如約定加班工資基數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后,加班費也應相應提高。
無錫最低工資標準(無錫最低工資標準漲了)
記者了解到,無錫市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最低工資標準逐年提高,從1995年的每月210元提高到今年的2020元,增長了近9倍。